根据市委统一部署,截至12月8日,七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完成进驻工作。市委9个巡察组对13个市直单位(7家市委工作部门、市人大机关、市政协机关、3家市委管理开发区、北三县协同办)开展常规巡察,从市委前六轮巡察对象中选取3家单位开展巡察“回头看”。
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。各市委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,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,落实省委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,市委巡察工作会议精神,扎实开展第七轮巡察工作提出要求。
各市委巡察组组长指出,巡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,认真落实政治巡察要求,紧盯权利和责任、紧盯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、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,精准开展政治监督、查找政治偏差,强化立行立改、边巡边查,推动解决突出问题。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,省委、市委工作安排,全面从严治党“两个责任”,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,以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,为着力推动廊坊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巡察力量。
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,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,提高政治站位,主动接受巡察监督,积极配合巡察工作,认真抓好整改落实,借巡察之机不断查漏补缺、完善机制、改进工作,用实际行动坚定拥护“两个确立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各市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约2个月时间。期间,常规巡察组将专门设置值班电话、邮政信箱、电子信箱、信访受理专用二维码和联系信箱,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、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,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。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1月25日。


冀公网安备 13100302000705号